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云縣政辦發〔2019〕53號
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縣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單位:
《云縣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相關職能部門認真研學,并落實到具體的執法活動中。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縣2019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設
工作計劃
2019年,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之年,我縣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引領,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大力推進法治政府、法治云縣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要求,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提升依法履職能力;著力健全決策機制,提升政府公信力;著力強化執法監督,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著力構建多元化解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著力提升法治隊伍水平,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著力探索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新舉措、新機制,發揮法治的引領、支撐作用,為我縣脫貧攻堅鞏固提升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按照法治建設的要求,推動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推進多規合一、多圖聯審、多評合一、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和區域性聯合評價。優化審批流程,實行投資項目登記備案制度。
(二)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完善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進權責清單標準化。建立健全依據責任清單追責制度,實現審批、監管、執法、服務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評價、可追責,確保政府部門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清理整頓資質資格事項,杜絕變相恢復審批、明放暗不放等現象。
(三)深化簡政放權改革。根據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和部門機構職能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不斷強化權責清單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權威性。統籌推進行政審批集成服務,加快落實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實現辦事事項一站辦理。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取消各種不必要的證明和手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見效,讓群眾和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四)優化公共服務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促進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業和文化體育等產業健康發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完善鎮村政務服務體系,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構建各項便民服務“在線咨詢、網上辦理、證照快遞送達”運行機制,打造政務服務“一張網”。大力推動行政審批聯辦、代辦服務,進一步簡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對群眾和企業辦事實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務”。積極拓展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建設。
二、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注重政策目標和價值導向有機統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全面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等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超越法定權限、違反程序、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二)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對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實行前置合法性審查,必要時采取座談、論證、聽證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公眾的意見,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開展規范性文件第三方評價工作,強化對規范性文件的實質審查。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評估清理長效機制,確保繼續實行的各類文件合法有效。主動邀請專家、法律顧問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查論證,通過多方參與提高合法性審查效能和質量。適時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廢止和修改不適應發展需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選聘優秀律師、法學專家等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對口法作服務。必要時可邀請律師列席有關會議,對相關工作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在重大工程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論證過程中,應當積極組織法律顧問參與,進行法律論證。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根據要求依法梳理、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完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知識培訓、考試和領證工作。穩妥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執法決定合法審查“關口前置”,確保執法全程留痕。
(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裁量基準、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聯合執法等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逐步推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健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集體討論制度、備案公示制度。
(三)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促進執法公平公正。實現執法要求與執法形式相統一,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扎實推進科學化、法治化、標準化城市治理體系建設,優化執法力量配置,強化服務能力建設,加大精細化管理力度,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完善數字城管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強化源頭管控,對新增違法建筑、違規戶外廣告“零容忍”,拆除率達到100%。
(五)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環境監管責任體系建設,健全三級環境執法監管網絡,綜合使用法律、行政、市場等手段,全面提升依法控污治污水平。強化統籌協調,全力推進黑臭河道整治,加快污水管網、河道清淤等重點項目建設。
四、強化權力制約監督
(一)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規范性文件制度。依法接受檢察機關對行政機關行使職權行為的法律監督。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認真及時辦理群眾各類舉報投訴,依法及時查處違法行政行為。發揮傳統媒體監督作用,運用和規范網絡監督,推動網絡監督規范化、法治化。支持和保障司法監督向縱深推進,嚴格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落實有關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
(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注重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確保公眾監督投訴渠道暢通有效。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實現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在政府或部門網站公開案件的主要違法事實、處罰種類、依據等。積極運用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一)發揮行政復議作用。規范告知行政復議申請權,引導群眾通過法定途徑合理表達訴求,發揮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積極配合上級機關開展復議工作。
(二)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規定,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開庭審理工作,認真做好答辯舉證工作,穩妥處置涉訴行政爭議。
(三)增強調解工作合力。落實行政調解工作體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調解的程序和方式,提升行政調解效力。深入推進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吸納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充分利用律師的專業優勢化解信訪矛盾。加大普法力度,引導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
六、全面落實組織保障措施
(一)提升法治思維能力。嚴格落實政府及其部門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全年集體學法不少于4次。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題培訓班,著力提升法治思維和能力。
(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政務平臺、微信公眾號及有關刊物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信息的宣傳。加強事關法治政府建設全局性、戰略性、前沿性課題研究,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提供理論支持。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拓寬公眾服務窗口單位的法治宣傳教育功能,落實以案釋法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發